近日,上海質監部門公布的第二批上海市學生服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顯示,在抽檢的30批次產品中有7批次不合格,更有一款學生服被檢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據悉,目前這些問題校服均已被退回生產廠家。
這從一個側面顯示“雙送檢”機制的重要性——今年年初,針對問題校服,上海制定了加強校服質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加強“雙重檢測”,質監部門必須嚴格抽檢校服質量,校服生產企業必須強化產品質量責任,嚴格規范校服出廠前的送檢制度。各中小學校在校服發放前主動送檢,須經檢測合格后才可發放給學生使用。但在上海問題校服事件后,為何還有這么多校服不過關?為何明知有“雙送檢”機制,還有這么多校服有問題?
客觀而言,由于校服不進入市場,由校方統一訂購,因此,校服生產企業實質只對行政部門負責——監管部門和學校行政部門。只要通過檢測,得到學校認可,就可以繼續做校服生意,甚至由于與校方關系不錯,即便這次沒有通過檢測,也會依舊得到校方“信任”。所以,校服生產企業并不會真正關注校服質量。
因此,不折不扣地執行“雙送檢”制度極有必要。筆者擔心,一旦抽查松懈,問題校服又會大規模出現,而更重要的是,必須在校服生產中引入市場機制。缺乏市場競爭,消費者無法對校服進行充分選擇,這是問題校服層出不窮的根源所在。
一是把校服作為服裝品牌的一種,放在服裝商店銷售,由學生和家長自行選購。教育部門、工商部門可制定校服生產企業資質,達到資質的企業均可生產,生產的校服在統一的校服銷售網點銷售。這樣,就將學校找校服生產企業、校服生產廠家小作坊式經營,變為具有資質的校服生產企業。目前,我國已有一些省市采取這種校服生產、銷售方式。
二是把校服企業的選擇、校服樣式的選購、校服定價交給學校家長委員會決策,而不再由學校主導,通過家長委員會的參與,使校服生產、選購引入市場機制。上海在建立健全校服質量安全的長效監管機制的意見中也提到,“各學校應發揮家長委員會作用,及時將校服訂購情況與學校家長委員會溝通,公示校服訂購情況,接受家長監督。”但家長委員會還只是處于從屬地位,發不發揮作用取決于校方。
不管哪種方式,都要求校服生產選購改變目前的方式,只有政府監管、市場競爭,才能厘清政府、學校、企業、家長的關系,才是提高校服質量、防患問題校服的長效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