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等部門昨日公布2013學年幼兒園、中小學各階段代辦服務性收費標準。原來的收費標準中,校服費不得超150元。新規定的收費標準中,上限由150元漲至300元。
按照2009年公布的標準,學生服和校服二選一。學生服不超過117元,校服不超過150元。其中學生服標準:夏裝37-57元/套、春秋裝60-90元/套、冬裝88-117元/套。學生購買學生服或校服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套,即:夏裝、春秋裝、冬裝各一套。2013學年執行的收費標準只有校服費的說法,且每生每套不超過300元,學生自愿,據實結算。
2009年規定的標準中,午餐費每生每餐3.5-8元。今年,這一標準漲至每生每餐不超過12元。幼兒園餐費也由去年的每生每餐上限10元漲至12元。遵循自愿原則。
此外,市民關心的校車費問題,公辦學校校車費不變。幼兒園和高中每生每月不超過440元,小學和幼兒園不超過200元。 |